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2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对内对外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制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国内投资企业认证、国外投资审批、招商引资中介人资格确认和实施奖励审查、申报等日常工作,并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有关工作;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招商引资展洽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包装和编印全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屏边县招商项目的信息反馈等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的区域协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与各经济发达地区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工作。
5、负责县内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对外联络、洽谈等相关业务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实现了第一季度“开门红”。一季度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7.31亿元,同比增加10.95%,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36亿元的20.3%。
二是谱写了文化旅游招商新篇章。成功引进国内知名企业上海亿一集团签约“迪趣苗韵欢乐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和大围山景区建设项目,协议投资50亿元,着力打造阿季伍片区体验型旅游项目和5A级大围山国家公园旅游项目,屏边特色文化旅游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三是营造了浓厚的招商氛围。“迪趣苗韵欢乐特色小镇”项目和大围山国家公园旅游项目的成功签约,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历亲为促成的,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招商工作中树立了典范,激发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的招商工作激情,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招商工作氛围。引进厦门以晴集团电子高科技产业项目,协议3亿元投资,可有效解决屏边财税及劳动力剩余问题。
四是提高了屏边优势资源知名度。通过县委、政府多年的宣传以及客商的考察、投资,屏边以自然生态、民族文化为主的优势资源得到了客商的广泛认可和青睐。上海亿一集团、云南珍茗等企业项目落户屏边。
五是外资项目实现“零突破”。与中国燃气集团签订了屏边县天然气合作协议,到位资金200万美元。
2017年州级考核的六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①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6亿元,完成任务数36亿元的100%,比上年增长13.16%;②完成外资200万美元(任务数200万美元);③完成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0.05亿元,完成任务数12亿元的83.75%;④完成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6个(任务数为6个);⑤完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22个(任务数8个);⑥完成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3个(任务数为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县招商局,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57809.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717.11元,占总收入的95.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092.88元,占总收入的4.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26%,主要是停发了招商引资奖119.2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21589.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182.42元,占总支出的82.17%;项目支出253406.70元,占总支出的17.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26%,主要是停发了招商引资奖119.2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900.02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招商局完成招商引资工作,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5340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63%,主要原因:停发了招商引资奖119.22万元,争取的项目比去你少而且协议引资少,所以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中接待投资商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496.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8%。与上年对比减少46.32%,主要原因取消了招商引资奖119.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002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1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职工医保费用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00元,支出决算为110361.4元,完成预算的43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361.4元,完成预算的436.68%。因为厉行节约财政批给的预算数少,招商部门的职责工作需要实际支出远远大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3738.6元,下降4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4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338.6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61.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61.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361.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1145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前期工作中接待客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招商局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来屏边投资的客商相对往年有所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376555.13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11.13元,固定资产254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45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4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446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元,购置了一台电脑5800元和一台打印机22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