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屏边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屏边县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条件年审不通过拟取消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如实向屏边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73-3228600。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4日